51信用卡深陷“暴力催收”漩涡!企业该如何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发表时间:2019-11-01 17:50 10月21日晚间,杭州警方对外通报51信用卡被调查一事。经初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
一石激起千层浪, “催收”江湖再次被推到聚光灯下。 与之同时, 给企业带来的困扰是: 如何合理催收? 如何在合作初期确立合同时规避风险?
接下来的内容分享自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信用部华东区运作总监褚燕律师 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之道》 1.企业催收攻略 根据国际追账协会统计,拖欠时间短的账款追回的比率较大,时间长的账款追回的可能性也就相对较小。因此,企业应该把握逾期6个月以内的黄金时间,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手段追回账款,合理维权。 而且,大多数企业的拖欠账款属于客户非恶意占压,比如短期资金障碍、人员变动、习惯性拖欠、追收不及时、方法不当等导致的逾期占66%;质量争议、证据缺失、时效问题等导致的逾期占23%;属于客户破产或恶意逃债等其他难以规避的原因造成的「客观性拖欠」仅占11%。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降低逾期率,实现回款。 那么如何合理催收呢? 1、在应收账款到期之前,应该预先提示客户。企业要提前让债务人对资金有安排和准备,可以提前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时间,占据时间优势。 2、完善收款部门和人员安排,形成流程化、标准化,逐步升级压力。要借鉴一些先进企业的做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流程和规定,来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 3、根据前期沟通的实际情况,适时向客户发函催收。律师函是与其他方式相比较有力的催收手段,如果电话沟通、销售沟通无果,可以在必要的时候采用这样的手段。 4、实地走访,督促对方签署还款计划、会议纪要、情况说明。如果有些债务人的身份不适合发律师函,则可以通过实地探访、面谈并签署还款计划(会议纪要)的形式,避免直接发送律师函引起对方反感,导致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5、定期关注合同主体的资信情况及动态变化,包括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全部资产状况等。定期关注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坏账,具体途径如下: 调查合同主体资信状况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过互联网了解相关公司情况时,应该重点关注企业的注册资本、成立时间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是否一致、一般经营项目是否变更,以及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除了已经发生逾期的追账措施之外,在签署合同初期还应注意如下几点事项 1、在合同条款方面,双方要明确对账条款。许多案件常常会在对账这个环节停滞不前,双方设置的对账细则也没有达成一致,最终就会对债权主张造成障碍。 2、如果双方的交易模式是多次交易、滚动结算的话,建议约定定期对账。例如半年或者每季度对一次账,如果双方滚动结算长期没有对账的话,出现纠纷再去会对追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定期对账是十分必要的。 3、在付款方式方面,合同条款中最核心的就是付款方式。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现行的付款方式只有两种,第一种附期限,第二种附条件。如果是设置期限付款,则需要注明具体的日期,年、月、日缺一不可;如果是设置附条件付款,则需要将期限和相关的变体明确清晰。 4、如果已经出现了拖欠债务的情况,则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出还款承诺、签署新的协议进行补救。 在合同履行阶段,要注意 1、保留需方变更收货人或收货地的通知; 2、督促需方提供交货、验收凭证; 3、运输环节的物流把控; 4、及时对账; 5、对正式生效的合同印章进行留样备案。 好企业都是现金为王,企业经常的痛点就是“现金饥渴症”,好的回款率才能保证正常的现金流。企业不论是在追回拖欠账款还是在签署新的合同时,都应该树立法律风险意识,合理规避潜在的账务风险,从源头上解决企业的“现金饥渴症”。 |